各設區市、相關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財政局:
根據《關于組織申報新一輪省級農村改革試驗區和改革試驗任務的通知》(蘇農辦政改﹝2019﹞2號)安排,在縣(市、區)申報、設區市推薦、專家評審培訓基礎上,經研究,認定南京市高淳區等22個縣(市、區)為新一輪省農村改革試驗區(以下簡稱“試驗區”),現將試驗區及其承擔的改革試驗任務予以公布(附件1)。
各試驗區要按照《江蘇省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運行管理辦法》和《江蘇省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績效評價辦法》,對改革試驗任務實行項目化管理,圍繞體制機制制度性成果目標,突出問題導向,確定重點項目,并分解落實到各個年度予以推進,以確保改革試驗任務按期完成并取得實效。
省級將邀請相關領域專家(附件2)為試驗區工作提供咨詢服務,各試驗區可以根據需要與相關專家聯系合作。
請各試驗區參考評審培訓專家建議,對改革試驗方案進一步細化完善,于2019年9月20日前將修改完善后的改革試驗方案加蓋縣(市、區)人民政府印章后分別報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
聯系人:省農業農村廳 時寬玉(025-86263970),省財政廳 莊加川(025-83633167)。
附件:1、新一輪省農村改革試驗區和改革試驗任務
2、專家名單
江蘇省農業農村廳 江蘇省財政廳
2019年8月29日
附件1:
新一輪省農村改革試驗區和改革試驗任務
序號 | 試驗區 | 改革試驗任務 |
1 | 南京市高淳區 | 閑置農房盤活利用 |
2 | 南京市六合區 | 農業社會化服務綜合體建設 |
3 | 江陰市 |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村(居)委會財務事務分離 |
4 | 無錫市惠山區 | 閑置農房盤活利用 |
5 | 沛縣 | “三鄉工程”促進資源要素下鄉 |
6 | 睢寧縣 | 農業社會化服務綜合體建設 |
7 | 常州市武進區 | 閑置宅基地盤活利用 |
探索建立新型職業農民制度 | ||
8 | 常州市新北區 | 閑置農房盤活利用 |
9 | 太倉市 | 農村集體經濟融合發展 |
10 | 昆山市 | 閑置宅基地盤活利用 |
11 | 如皋市 | 農民合作社綜合社建設 |
12 | 海門市 | 構建承包土地流轉風險防范機制 |
13 | 啟東市 | 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試點 |
14 | 連云港市贛榆區 | 構建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長效機制 |
15 | 金湖縣 | 閑置宅基地盤活利用 |
構建承包土地流轉風險防范機制 | ||
16 | 淮安市淮安區 | 探索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新路徑新模式 |
17 | 鹽城市亭湖區 | 構建小農戶與新型主體利益聯結機制 |
18 | 揚州市江都區 | 農業社會化服務綜合體建設 |
19 | 丹陽市 | 構建承包土地流轉風險防范機制 |
20 | 泰州市姜堰區 | 農業社會化服務綜合體建設 |
21 | 泗陽縣 | 鄉村治理體系建設 |
22 | 泗洪縣 | 農經隊伍體系建設 |
探索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新路徑新模式 |
附件2:
專家名單
序號 |
姓名 |
單位及職稱 |
1 | 徐志明 | 省社科院農發所研究員 |
2 | 朱芳林 | 省農科院農經所研究員 |
3 | 應瑞瑤 | 南京農業大學經管院教授 |
4 | 耿獻輝 | 南京農業大學經管院教授 |
5 | 吳 群 | 南京農業大學公管院教授 |
6 | 馮淑怡 | 南京農業大學公管院教授 |
7 | 鄒 偉 | 南京農業大學公管院教授 |
8 | 高 強 | 南京林業大學經管院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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