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市、縣(市、區)農業資源開發局、農業委員會(農林局)、財政局,省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省級丘陵山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前期工作,根據《江蘇省省級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現就2016年度省級丘陵山區農業綜合開發選項建庫及項目申報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省政府關于加快丘陵山區農業綜合開發的意見》為指導,以促進丘陵山區現代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為目標,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推進區域整體開發,提高丘陵山區開發規模示范效應;扶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現丘陵山區開發多元投入、加快推進;大力發展生態農業、休閑觀光農業,保護生態環境;推進一、二、三產融合發展,提升丘陵山區高效農業發展可持續能力。
二、選項原則
(一)堅持科學規劃,推進規模開發。按照全省丘陵山區農業綜合開發規劃和區域整體開發要求,堅持立足實際,突出重點開發區域,集中投入、規模開發、整體推進,合理開發利用山區資源。
(二)堅持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產業。依據各地丘陵山區資源優勢和現代高效農業發展要求,突出優質果品、名優茶葉、花卉苗木、生態觀光、特色蔬菜、草食畜禽等主導產業,扶大扶強優勢特色產業,培育特色農產品品牌。
(三)堅持集約開發,保護生態環境。集約利用丘陵山區自然資源,堅持環保優先原則,合理開發利用與保護生態環境相結合,因地制宜發展生態農業,推廣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技術,減少化學農藥及化肥使用,防止水土流失,保護生態環境。
(四)堅持擇優申報,公開競爭選項。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要求,全面推行選項申報信息公開,擴大選項范圍;項目初步審核結果公開,入庫及申報過程透明,自覺接受社會各方面監督,實現公開公正、競爭擇優選項。
三、選項要求
(一)推進區域整體開發,促進產業規模發展。各地要在規劃的重點開發區域內,以規劃引領,推進整村或整區域開發,可以一次規劃分步(期)實施,形成區域化、規模化、整體推進式開發。原則上各縣(市、區)至少申報一個面積不少于2000畝的區域整體開發項目,資源大縣應擴大建設規模,積極申報整體推進項目。對推進整村或整區域開發的整體推進項目將加大力度優先予以扶持。
(二)推進三產融合發展,促進產業提檔升級。充分利用丘陵山區環境優美、空氣清新、平靜安逸的有利條件,推進丘陵山區開發一、二、三產融合發展,以一產發展帶動三產融合發展,以三產融合發展促進一產提檔升級,最終實現農民持續增收。對主導產業已基本形成并以主導產業為基礎,拉長產業鏈條,發展二、三產業的項目,應優先予以申報扶持。
(三)發揮鄉鎮主體作用,搭建產業發展平臺。在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申報項目的同時,充分發揮鄉鎮村開發積極性,鼓勵鄉鎮村統一規劃、整合主體、整合項目、整體推進,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生產條件,積極搭建產業發展平臺,“筑巢引鳳”,吸納社會資本發展主導產業,加快推進丘陵山區開發,促進丘陵山區高效農業發展。
(四)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合理利用山區資源。在開發利用中要特別注重生態環境的保護,堅持生態優先原則,以對山區生態環境的保護、修復、完善、優化為前提,重點對坡度16度以下崗坡地、低產低效田、需多級提水的高亢地進行合理的開發利用,發展高效農業。對25度以上的陡坡地禁止開發利用;對25度以下、16度以上荒坡地的開發利用,應當采取等高條墾等種植方式以及坡面攔水、排水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破壞生態環境。禁止在丘陵山區開發項目中發展污染環境的產業。
(五)大力加強品牌建設,努力提高開發效益。品牌化是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標志,是促進農民增收的有效途徑。丘陵山區開發要堅持圍繞主導產業選項目,做大扶強主導產業,大力實施品牌戰略,以發展主導產業,創建地方品牌,以創建品牌促進產業規模發展,以規模發展形成市場競爭優勢,以競爭優勢實現經濟效益的提高,最終實現產業增效、農民增收,促進產業持續、穩定、健康的發展。
四、申報與管理
(一)申報主體。丘陵山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申報主體為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涉農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
1.鄉鎮人民政府和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和村委會申報項目前應做好相關規劃,明確發展的目標、任務及保障措施,所申報的項目必須在其規劃的區域范圍內。項目投資要突出水、路、電等基礎設施的建設。鄉鎮人民政府申報的項目要經項目所在村同意,村委會申報的項目要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2.涉農企業。2015年1月1日前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并持續運營1年以上;土地流轉手續齊全,自籌資金有保障,與農民利益聯結緊密,能較好地帶動農民增收。
3.農民專業合作社。經工商部門注冊登記,土地流轉手續齊全,具備自籌投入的能力,經社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會議通過同意申報項目。
4.家庭農場。經工商部門注冊登記,土地流轉手續齊全,具備自籌投入能力。
5.專業大戶。本村村民,土地流轉手續齊全,具備自籌投入能力。
(二)項目建設地點與規模。項目建設地點應符合丘陵山區農業綜合開發規劃區域要求(因行政區劃調整合并的,申報項目的建設地點原則上應在原丘陵山區鄉鎮范圍內)。項目建設規模:鄉鎮人民政府和村委會申報的項目建設面積不少于1000畝。涉農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及專業大戶申報的項目建設面積不少于300畝。
(三)投資標準。鄉鎮人民政府和村委會承擔的項目,主要是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標準參照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可適當上浮;涉農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承擔的項目,省級財政補助資金按建設規模和建設內容確定。市、縣財政配套資金根據各自財政保障能力自主確定。
鄉鎮人民政府和村委會承擔的項目自籌資金投入按自身財力狀況自主確定。由涉農企業承擔的項目自籌資金投入不少于財政投資的100%,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承擔的項目自籌資金投入不少于財政投資的50%。自籌資金來源及保障能力應作出說明,項目竣工審計時應出具正式票據。
(四)財政資金使用。財政資金主要用于項目區水利、道路、農業、林業等基礎設施建設及配套生產性設施。總投資中不得列入土方工程、土壤改良、肥料、農藥、科技推廣及辦公用房、施工機械、人員工資等。種苗、設施等相關補助按標準執行(補助標準見附件1),且種苗補助不得超過財政資金的10%。
項目區主干道路應實行硬質化,投資標準參照土地治理項目水泥路建設的投資標準。對提高道路建設標準的如黑色化(瀝青)路面、增加寬度等,按投資標準進行補助。對設計寬度低于3米的,按標準折算。
(五)分類管理。由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承擔的項目納入政府采購,實行公開競爭性招標,財政資金實行縣級財政報賬制,按進度撥款。建設內容以基礎設施建設為主,不得列種苗及科技推廣費。
由涉農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承擔的項目按照后補助形式,由項目承擔單位自主實施建設,財政資金實行“先建后補”。報賬票據追溯時間為2016年1月1日。
(六)項目審計。項目建設完成后,由縣級財政部門商請審計部門或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項目工程和資金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委托中介機構審計的費用在項目管理費中列支。
(七)指導和監督。各縣(市、區)項目管理部門要切實增強服務意識,幫助、指導項目申報單位做好項目申報等前期工作,認真把好項目入庫初審關。各市要加強對縣級選項建庫工作的指導和監督,促進縣級選項建庫工作的公開、公正、規范、有序進行,保證選項質量。
五、程序和時間
(一)選項建庫程序。2016年度省級丘陵山區農業綜合開發實行縣級選項建庫,選項入庫程序和步驟參照2015年下發的《丘陵山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縣級選項建庫工作規程》執行。各縣(市、區)要根據《規程》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制訂具體的實施細則或方案。選項過程中要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凡符合丘陵山區農業綜合開發政策條件的項目都可以申報、入庫。
(二)建庫及報備時間。各縣(市、區)于2016年1月底前完成建庫工作,建庫結果報省、市備案(附件2、3),并按不超過上年度2倍的資金規模從項目庫中優選項目,組織項目單位編制建議書,經初步審查后報省、市級管理部門。項目單位應確保項目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項目建議書參考格式見附件4,統一報PDF電子文檔,一項目一文檔。
縣級建庫完成后,市級管理部門應及時組織對本市所轄縣(市、區)所上報項目進行建議書審查和實地考察,并于2016年2月底前將考察結論報省(見附件5)。
六、聯系方式
省農業資源開發局科教處 陳志呈 電話:02586771957
省農業委員會園藝處 王衛生 電話:02586263440
省財政廳農發辦 王德超 電話:02583633173



